原标题:鸿路钢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经与会董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以下董事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商晓波先生、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万胜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商晓红女士、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孙永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孙永标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孙永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吴小亚先生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吴小亚(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先生、孙永标(独立董事)先生担任,吴小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请刘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姚洪伟女士、吕庆荣女士、孟凡利先生、祝霄女士、杨艳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吕庆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吕庆荣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luqinrong0301@163.com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杜建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全面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集团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对外投资与并购重组等工作,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满日止。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dujianjun1856@163.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相关人员简历
刘斌先生,生于198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1年在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部财务,201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财务主管、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15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8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洪伟女士,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培训部经理;合肥聚人高级人才顾问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事业部副总、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姚洪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34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4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姚洪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庆荣女士,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年11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工程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庆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99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9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52%,吕庆荣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吕庆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孟凡利先生,出生于1976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任上海通用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构产品质量检验员;2003年任上海轻捷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筑结构设计、钢结构详图深化工作。2010年至2021年11月,先后任本公司事业部技术经理、集团商务技术部经理、集团商务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孟凡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46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4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孟凡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祝霄女士,出生于1982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2007年至2009年任职于格力电器集团,2010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集团生产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祝霄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266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祝霄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艳艳女士,出生于1987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环保主管、生产履约负责人一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杨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玲女士,出生于1976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职于合肥瑶海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200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2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2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勇先生,出生于1977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内部审计经理一职。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6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杨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建俊先生,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6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投资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公告披露日,杜建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6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4%,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杜建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召开了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新产生的董事会于当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经与会董事的共同推荐,会议由董事万胜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公司董事会慎重考虑,以下董事组成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
1、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商晓波先生、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担任,万胜平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由商晓红女士、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孙永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孙永标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吴小亚先生(独立董事)、孙永标先生(独立董事)担任,吴小亚先生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并且其中一名独立董事具备会计和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万胜平先生、吴小亚(独立董事、会计专业)先生、孙永标(独立董事)先生担任,吴小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请刘斌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姚洪伟女士、吕庆荣女士、孟凡利先生、祝霄女士、杨艳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吕庆荣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吕庆荣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luqinrong0301@163.com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杨勇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杜建俊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全面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集团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对外投资与并购重组等工作,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期满日止。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合肥双凤工业区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箱:dujianjun1856@163.com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
相关人员简历
刘斌先生,生于1984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1年在广东省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担任项目部财务,2012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财务主管、投资发展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刘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15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8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刘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姚洪伟女士,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工程师。曾任合肥企业经营者人才公司培训部经理;合肥聚人高级人才顾问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事业部副总、运营管理中心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姚洪伟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7,34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4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姚洪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吕庆荣女士,出生于1985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5年11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工程管理部、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助理、监事、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公告披露日,吕庆荣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5,99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9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52%,吕庆荣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吕庆荣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孟凡利先生,出生于1976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2年任上海通用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钢构产品质量检验员;2003年任上海轻捷金属结构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筑结构设计、钢结构详图深化工作。2010年至2021年11月,先后任本公司事业部技术经理、集团商务技术部经理、集团商务技术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孟凡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9,46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4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2.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孟凡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祝霄女士,出生于1982年1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2007年至2009年任职于格力电器集团,2010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集团人力资源总监、集团生产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祝霄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266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5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祝霄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艳艳女士,出生于1987年5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6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任本公司环保主管、生产履约负责人一职,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艳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杨艳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玲女士,出生于1976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职于合肥瑶海实业集团公司财务部,2003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曾担任本公司财务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2,620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20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1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张玲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勇先生,出生于1977年7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3年至2007年在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7年至今在本公司担任内部审计经理一职。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6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杨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杜建俊先生,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2006年2月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投资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公告披露日,杜建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60万份,约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0.34%,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杜建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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